图源:新华社——VAR工作间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世界杯里的“黑科技”
看看在本届世界杯中
它们又会有怎样的应用呢?
从没有裁判到科技协助裁判
回望百余年前,最初的足球规则甚至都没有引入裁判这个概念。
起初,球场上出现的争议由双方队长商议解决,不过,随之而来的抱怨和混乱让队长们力不从心。于是,裁判的角色应运而生,他口中的哨子甚至要比裁判本身更早进入到足球规则里。在随后的日子里,两名助理裁判(或称之为边裁)加入比赛,辅助主裁判对比赛做出判罚。
图源:网络——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IFAB)编纂的《竞赛规则》
电视转播的出现,让观众能够更加清晰地观察到赛场上的细节,也促使裁判的辅助工具实现“进化”。英超是最先提出使用门线技术的主流联赛,不过他们的动议起初却遭到了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IFAB)拒绝。
门线技术(Goal-line technology)可以判断球是否越过了球门线,从而判断是否进球有效,该系统是基于嵌进球中的一个芯片,当球穿过布于球门区域的传感器时,芯片可向主裁判所佩戴的智能腕表发送信号。
2010年南非世界杯中的一场比赛,成为这一技术得以使用的重要转折点。在英格兰对阵德国的八分之一决赛中,三狮军团中场兰帕德一脚精彩的射门已明显越过门线,但却被裁判吹罚无效。最终,英格兰以1:4惨遭淘汰。
兰帕德的“门线冤案”,促使门线技术投入到使用中
这粒被吹出的入球不仅促使门线技术被正式采用,也极大地扭转了足球规则的制定者们对于使用高科技手段的态度。
后来,随着科技的发展,VAR技术在所有大型比赛和50多个国家(地区)的联赛等比赛中都得到了广泛的使用。
VAR是英文Video Assistant Referee的缩写,也被称作“视频助理裁判”,由现役裁判员担任,他的职责是通过回放视频向裁判员提供信息,协助裁判员纠正改变比赛走势清晰明显的错漏判,提高判罚的准确性。
VAR主要依靠遍布足球场上的多个摄像机镜头,多机位,多角度捕捉场上球员的每一个细小动作,从而做到“火眼金睛”。当场上出现争议判罚或主裁判需要调取比赛录像时,由技术人员操作,调出相对应的回放节点,以得到更加公正的比赛判罚。
技术创新的最新成果
虽然VAR也可以辅助裁判进行越位识别,但有时碍于镜头角度以及划线位置,在一些体毛级越位的判定上,VAR仍有其局限性。
图源:网络 半自动越位识别技术工作原理
半自动越位识别技术(SAOT)可以理解为VAR的延伸,每座球场顶部将设置12台特制摄像机,对场上的足球和球员进行追踪,以每秒50次的频率发送数据,能够精准确定每名球员的位置。特制摄像机和球内传感器收集的数据信息将由人工智能系统进行分析,只需几秒钟就能对越位情况作出判断。
图源:网络 半自动越位识别技术示意图
主裁判判罚完成后,SAOT会生成3D动画图像,在场内大屏幕以及电视上播放,以更直观地展示球员越位的具体位置,让判罚更加清晰、有说服力。
2021年阿拉伯杯及2021年世俱杯等赛事中的测试中,半自动越位识别技术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有统计数据显示,在该技术支持下,视频助理裁判检查越位的平均时长从70秒以上降至25秒。
图源:网络 2022卡塔尔世界杯官方海报
从起初的哨音
到如今先进的
半自动越位识别技术
裁判员的“工具箱”不断升级
历经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
足球运动能够始终
作为全世界开展最广泛
最受欢迎的运动之一
不断创新是它最主要的动力之源
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体育、环球杂志、澎湃新闻
整理:董小娴 蔡琳
16个部门联合印发行动计划整治噪声污染******
光明网讯(记者 张佳兴)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各类公众不需要的声音干扰正常生活的情况时有发生。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5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5.0%,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6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提出到 2025 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 85%,推动实现全国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2年6月7日,在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新乐一中考点,工作人员正在对考点周边的噪声及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光明图片/贾敏杰 摄)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将从5个方面深化管控,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或修改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应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要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依法开展环评,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强化对汽车、摩托车噪声污染的认证监管,适时将相关国家标准纳入强制性认证。鼓励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适时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交通运输噪声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监管。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鼓励在禁鸣路段设置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记录系统,抓拍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行为。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内河船舶应用清洁能源。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装备选型和轨道线路、路基结构等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
据悉,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将《行动计划》任务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标准,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